当前分类:简报
中小企业政策及信息摘要
更新时间: 3/10/2009   来源:   点击数: 724

 

 

 

中小企业政策及信息摘要

 

第1期(总第238期)

 

广州工业经济联合会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   广州市企业家协会


穗府办准印证字[2001]第075号                2009年3月2日

 

编者按: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市场经济占据了主导地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取得深刻的发展和变化,逐步成为我国经济舞台上的一支生力军,在活跃和推进经济环境健康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因发展的阶段性所致,以及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迎来一个重大的转折点。此时,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纷纷出台一系列指导和扶持政策,以期引领和帮助中小企业化危为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和迈进。在此,为了相关政策更好地下发到各企业,使我市中小企业更好地领会政策同时真正受惠于政策,我会从即期起增编《中小企业政策及信息摘要》,陆续登出对我市中小企业有直接指导和扶持作用的政策及信息,以期通过这份刊物更加扎实有效地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税收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8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的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三、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对中小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律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中小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七、对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对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

 

[融资政策]

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8项措施

一、支持市融资担保中心开展再担保业务
    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增加市融资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制订开展再担保业务的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市融资担保中心开展再担保业务并逐步转变为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为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功能扩大和整体信用能力的提升,有效扩大全市整体担保规模。

二、加大财政对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目前的1500万元增加到500O万元,加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补助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三、推动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引导、组织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中小企业独立或联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满足中长期发展资金需求。
    四、搭建银行、担保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和互动平台
    通过举办多层面、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会、融资服务洽谈会,推介银行、担保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推介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项目;建立中小企业资信信息平台,为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供信息,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间联保模式的创新,强化银行与联保企业间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银行、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联保融资的积极性,实现三者间的良性互动以及金融产品和项目之间的对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一定额度和期限的信用贷款。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帮助跟进对接项目,提高担保贷款成功率。
    五、促进地方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合作
    鼓励支持广州市商业银行、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与广州市担保机构进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支持。
    六、进一步发挥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融资服务功能
    对广州产权交易所市场平台进行扩容,促进银企融资过程中质押股权、商标和抵押财产的变现工作;依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市场平台,设立广州企业财务清算公司,依法开展企业股权托管、股权质押融资、企业接管、资产和股权变现等配套服务,解决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难以进行企业股权、法人财产清算等问题。
    七、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指导意见,积极争取省的支持,尽快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拓宽中小企业贷款渠道。
    八、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
    设立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抓住国家设立创业板市场的机遇,引导现有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上述有关财政支持措施的实施期限暂定1年(即2009年),届时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扶持政策]

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第一章 总则(略)

第二章 资金扶持对象和扶持方式

第五条  电子商务应用资金扶持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

(一)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地为广州市;

(二)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

(三)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四)外贸型企业须经市外经贸局备案,且年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五)首次购买政府选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服务项目,签订不少于1年的服务协议,并已在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贸易活动;

(六)未享受过电子商务应用资金的资助。

第六条  政府通过统一向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减免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部分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购买出口型服务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年度服务费总额30%的资助(含区、县级市财政配套资金支付的服务费),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对购买内贸型服务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年度服务费总额30%的资助(含区、县级市财政配套资金支付的服务费),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对购买现代物流服务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年度服务费总额30%的资助(含区、县级市财政配套资金支付的服务费),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第三章 资金管理职责

第七条  电子商务应用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市信息办与市财政局。

……

第四章 申请程序与审批

第八条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每季度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企业注册地向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报告,并附相关企业材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子商务服务合同;

(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四)企业已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规定的证明材料。

……

第五章 资金管理和拨付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应用资金采用事后拨付方式,即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根据第六条规定的资助标准,减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费;申请获批后,政府在购买电子商务服务资金额度内,向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补贴其给企业减免的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  经费补助以“先申请、先审批、先支持”为原则,额度用完即停止。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在其网站及时公布政府购买其服务经费剩余额度,及已获得政府资助的企业名单。

对设立配套资金的区(县级市),市级电子商务应用资金对该区(县级市)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按季度拨付电子商务应用资金给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每年11月30日前服务提供商未用完的资金额度,将结转为下年度全市电子商务应用资金统筹使用。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应用资金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中小企业申请组织、专家评审、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费用支出,可在电子商务应用资金中列支,但每年不超过当年资金总额的2%。

第六章 服务提供商选择

第十六条  市信息办每年委托专家对电子商务服务项目进行评选,确定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及购买相应服务项目的经费额度,并与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签订协议。

第十七条  申报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地在广州市;

(二)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三)有完整的服务方案并在广州市有稳定的服务队伍;

(四)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七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略)

第八章 附则(略)

 

[节能政策]

广东省节能奖励试行办法(节选)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条 节能奖励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由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节能奖励的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奖项设置和奖励对象

第四条 设立三个节能奖项:节能先进地区、节能先进单位和节能先进个人。
第五条 节能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一)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节能考核评分位居前5名的地级以上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

(二)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的国家、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在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及节能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节能成效的单位;

(三)在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个人。

第三章  评选条件和奖励形式

第六条 对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考核评分位居前五名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政府授予节能先进地区奖,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一次性奖金40万元。

第七条 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以上的国家、省监管企业,或者节能成效突出的其他单位,省政府授予节能先进单位奖,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一次性奖金5万元。

全省每年度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单位180家左右.其中,表彰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100家左右(具体根据年度节能考核结果确定),表彰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用能企业(机构)30家左右,表彰节能管理服务单位50家左右。

第八条 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个人,省政府授予节能先进个人奖,予以通报表彰,并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第四章  评选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节能先进地区奖、工业领域(国家和省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先进单位奖的评选,由省经贸委根据上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名单及方案报省政府审定。

……

第五章  附则(略)

[项目申报]

2009年省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2009年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下称“市两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在往年确定的9大重点领域基础上,即:1.高增长、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重点扶持企业;2.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3.装备制造业;4.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专项;5.关键及共性技术研发;6.千百亿名牌培育企业;7.产业集群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8.重大产业转移项目;9.工业设计。又增加6个领域,作为扶持资金项目的重点:1.市、区共建优势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市和区的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等;2.节能降耗,重点支持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工程等;3.亚运配套项目,重点支持参与亚运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产品升级改造工程;4.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工程;5.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示范工程;6.信息化绿色交通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

时间要求: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经贸委政务中心窗口(计划文本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其中,申报“市两项资金”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的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可以延迟至今年5月底。

 

[经贸动态]

市经贸委六大举措加强中小企业指导服务

市经贸委六大举措加强中小企业指导服务。一是帮扶千家中小企业渡难关,做好政策解读、项目推荐服务工作,筛选千家有发展潜力的困难工商企业,解决生产、融资、建设等问题。二是出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实施细则,深化政、银、企、担合作机制,征集推介企业融资需求,定期举办银企对接会。三是扶持20家服务机构,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四是继续推荐融资担保、产品开发与检测、节能环保、综合服务、创业孵化、物流配送、批发交易、原材料采购等“八个一批”中介服务平台。五是积极报道一批企业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召开交流会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六是实施强企工程和企业家培育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加快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征询信息]

关于征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的通知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融资难问题已成为我市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瓶颈问题。市政府出台了8项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帮助讲信誉、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渡过当前难关。为此,我委现征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信息,建立融资需求信息库,以便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推介,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同时,库内企业名单将作动态更新,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扶持优先推荐对象。请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基本情况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在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和广州市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dgz.cn上下载,尽快填写《信息表》电子表格发送至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电子邮箱(Email:gzii@gz.gov.cn)。

 

[通知]

关于围绕当前经济环境对我市中小企业的影响

及应对策略和政策建议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目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正在逐步漫延,危及到我市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此,我会组织在我市范围内围绕“当前经济环境对我市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和政策建议”开展调研工作。目的在于:第一,通过调研了解我市中小企业生存现状的真实情况,为我市政府有关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出台更好地落实提供基础资料;第二,希望借助此次调研工作,发现和挖掘一批有较强抗风险能力,有较好自主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同时搭建政府、金融、科研与企业对接的平台,争取政府、金融和科研机构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重视;第三,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目前,我会正在陆续编辑出刊《中小企业政策及信息摘要》及《情况反映》两份刊物,《信息摘要》主要是配合市政府送政策下企业的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及相关信息帮助;《情况反映》主要是将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府有关部门反映,以求市委市府能够更准确地出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调研问卷可登录“三会”网站www.giee.org.cn下载,欢迎各企业积极参与调研,反映情况。)

 


 

编辑:调研信息部              电话:83585671  83503145(传真)

地址:广州市麓景路7号7楼      邮政编码:510091

网址: www.gz-ec.iin.cn        E-mail:tangxx22@yahoo.com.cn

 


 

相关政策及文件全文可登录“三会”网站进行下载,咨询电话:020-83585671

 


 
共有评论 0 条
对不起,暂时没有内容!